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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环保系统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即将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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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济宁市环保局召开的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试点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传来消息,社会上比较敏感和群众关注的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将在全市实行公开化管理,这次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涵盖我国环境管理“三项制度”的全部内容,济宁市环保部门将定期向企业、向社会、向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与部门公开,进一步促进全市环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办事程序化,把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向更高、更完善的层次。
  在这次济宁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试点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局长谷传祥同志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全市环保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的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谷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其次必须认真学法并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
   在具体工作实施上,市环保局建立了排污收费“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公开收费的标准、公开排污费收支情况、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受理部门。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全市环保系统推行窗口式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实行审批验收分离制度;公开工作程序、办事制度和审批验收结果;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和专家学者要分工负责,严格把关;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逐步拓宽环评范围。为落实好环保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各项内容,市环保局制订了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
  济宁市监察局和济宁市机关工委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环保局长、监理站长、管理科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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