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境监测2002年工作要点


    2002年,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以说清环境质量、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主线,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监测工作,为顺利实现我市“十五”环境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一、全面完成各项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
    按照《济宁市“十五”环境监测计划》的要求,继续做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全市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及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各项监测工作;加快完成全市地表水、城市空气监测点位的优化、确认及调整工作,对进入全市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源要重新核实确定,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
    二、加快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按照2001年第68次省长办公会议的要求,加强全省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01年已确定我市建设的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要加快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要加强自动站的建设与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完善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全国酸雨普查工作,做好全市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及周报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市站在作好空气质量周报基础上“六.五”前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兖州、邹城、曲阜三市“六.五”前开展空气质量周报。市站抓紧落实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到位,做好安装调试工作。
    各监测站要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酸雨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普查工作。
    四、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工作
    加强环境监测信息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改进各类报告编写
形式,提高编写技术与水平;进一步完善全省监测信息采集、储存、处理、传输能力建设。
    五、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
    全市逐步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基础数据库与应急监测响应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开展实际应急监测工作。各地成立组织机构和应急监测队伍,组织应急监测演习,组织辖区内危险源、危险品调查,摸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和危险品基本情况。
    六、加强环境监测科研能力,积极开展生态监测工作
    重点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逐步建立、建全生态监测机构,开展好辖区内生态监测工作,开展典型区域和重点区域生态状况动态监测与分析工作。
    七、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监测技术能力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拟发的《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和环境监测能力。
    八、加强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市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的监测技术与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加大对全市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实验员合格证考核及仪器监督检验的工作力度,确保监测数据质量。逐步按照计量认证新标准、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市监测站要积极参加国家实验室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