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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

2005-3-4 10:54:27
  济宁市是中国八大煤炭基地之一;全市已探明煤炭储量210多亿吨,占山东省的50%以上,济宁同时也是电力大市,依靠丰富的煤炭资源,火力发电厂众多。截至目前,全市在建和已运行电力企业近50家,总装机容量733万千瓦。由于全市电力装机容量大,由此而造成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据高不下。电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0%多,如果不进行脱硫处理,将超出山东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
  为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污染,济宁市制订了《济宁市火力发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对现有电厂计划在2004年和2005年两年内全部完成脱硫任务。2005年,济宁市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
  1. 加强15家已建成脱硫设施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达到规定脱硫效率。认真执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所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得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燃煤电厂和其它大型燃煤炉具,必须安装二氧化硫、烟尘在线监测装置。
  2. 突出抓好列入2005计划的18家电厂的脱硫工作,所有电厂都必须在2005年底前完成脱硫任务,逾期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新建电厂和大中型燃煤锅炉严格执行“三同时”,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和运行。
  3. 推广使用固硫型煤,型煤生产都必须按规定添加足量的脱硫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脱硫型煤。搞好城市煤气脱硫,降低煤气含硫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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