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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古城煤矿综合利用电厂通过环保验收

  2005-1-26 9:51:28 2005年1月25日,济宁市环保局在古城煤矿电厂主持召开了古城电厂2×6MW煤泥矸石热电机组验收会议,此次验收既是“三同时”验收,又是烟气限期治理验收。参加会议的有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理站和兖州市环保局的有关人员,会议组成了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古城煤矿电厂的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听取了监测站的各项监测结果后,查看了现场,经过评议,形成了以下意见:1、古城煤矿电厂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机组建设、运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保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安装了二氧化硫脱硫设施,静电除尘设备,使脱硫率达到70%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5%。该企业在建设环保设施的同时,还实施了厂区绿化、美化工作,使厂区内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26%以上。2、古城煤矿电厂是以煤矸石、中煤混合为燃料,经过向循环流化床锅炉投加石灰石进行脱硫处理,并安装了在线监测仪。锅炉经济宁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该企业在生产的同时进行热电联产,并覆盖了铁路两侧居民供热,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古城煤矿电厂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间产生的废水排入矿井污水处理站,并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产生的废渣装车外运,达到综合利用的目的。为防止设备噪声,该企业采用隔音墙、隔音门窗等措施,使设备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验收组认为古城煤矿电厂能认真执行“三同时”并按时完成二氧化硫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提出了以下要求:进一步加强有敏感目标的厂界噪声的管理;完善灰渣的存放设施,防止扬尘;完善在线监测仪系统直至与济宁市监测平台联网;稳定加入合理的钙硫比;安装污水标准排污口并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以上意见有兖州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
污控科 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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