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
(一)环境信访内容
检举、揭发、控告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或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单
位或个人。
(二)公开事项
1、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对群众信访案件认真调查处理。
2、对正在发展或证据稍纵即逝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举报,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勘察取证。
3、一般信访案件在15日内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
4、较复杂的信访案件在一个月内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
5、对举报人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举报公开电话:4886216
(三)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访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
《山东省人民群众环境保护上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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