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创建“绿色社区”基本情况


              
  为培养市民良好的环境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绿色文明、绿色消费和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自从我市在全市广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以来,根据省环保局、省文明办的精神。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对全市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已有1家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社区”,3家被评为省级“绿色社区”, 16家社区被授予市级“绿色社区”。
  为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使绿色文明、绿色消费和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生活理念渗透到社区、家庭,市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成立了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调度和考评命名。为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做得更有成效,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创建“绿色社区”活动通知、“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和“绿色社区”考评标准。同时,加强了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自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大部分社区都按照要求健全了“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较完善的绿色社区发展规划,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各社区在社区内的花坛、绿地、道路两侧等处设置了环境宣传教育标牌;定点张贴了环保公益广告,设置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更新内容;定期开办了环保课堂、专题讲座等形式的社区居民环境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了垃圾分类、回收旧电池、捡拾社区内塑料袋、植树等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目前,各社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居民环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生活习惯、消费观念有了很大转变,环境保护的观念和环保道德规范正逐步深入到每个家庭。
                          2005年12月1日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制作并维护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单位地址:济宁市中区琵琶山北路 邮编:272125
E-mail:hbj12992@16316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