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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年来全市的环保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2
%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初见成效。
(一)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全市539家工业企业实行了限期治理,有449家通过了达标验收,90家实施了关闭。在89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再提高工程”,进一步削减了污染负荷。与1998年相比,2002年全市1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平均减少了57.6%,其中COD排放量削减了71.3%,
SO2排放量削减了22.6%,烟尘排放量削减了 59%,粉尘排放量削减了77.65%。
(二)污染行业结构性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调整造纸、酿造等重污染行业的产品结构和原料结构,全市万吨以上麦草制浆企业已由原来的13家调整为3家,保留麦草制浆的企业,都配备了碱回收、物化生化和氧化塘处理设施;关闭了济宁心酒厂等企业的酒精生产线,取缔梁山小淀粉生产作坊320家。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否决了一批重污染项目。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步伐加快。实施了“蓝天工程”,取缔了1吨以下燃煤锅炉和燃煤茶水炉等小型炉具6000多套,其他民用炉具禁烧了烟煤,对400多台大中型锅炉进行了限期治理。建设了济宁市区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每天发布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投资10.1亿元已建成济宁、兖州、曲阜、邹城、泗水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50%。
(四)
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设立了兖州、曲阜、邹城3个生态示范市,划定了南四湖湿地、泗水泉林生态功能区。开展了秸秆禁烧工作,建成了52个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综合利用示范点。大力推广煤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新建了一批矸石砖厂等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扶持一些地方建立了有机食品基地。组织开展了ISO14000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工作,有18家企业通过了认证,济宁高新区通过了区域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环境执法不断加大。加强了对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实行工作日与节假日、夜间检查相结合。几年来,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00
余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单位200多家,给予7家企业的负责人行政处分,对阻碍环保执法的7个业主刑事拘留。
当前我市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环境承载能力十分有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要求到2005年之前完成治污任务,而南四湖上级湖及多数河流距南水北调的水质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市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有的地方对环境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可持续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环保执法监管手段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今后环保工作的主要打算
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为人民群众环境需求服务、坚持为发展经济服务,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治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执法,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总体目标。
(一)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以南水北调工程实施为契机,继续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碧水行动”,全面推行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开展泗河、光府河、梁济运河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兴建一批污水资源化与截污工程。力争到2005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及回用率分别达55%和15%以上。
(二)继续解决结构性污染,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抓好造纸、酿造、电力、建材等排污量大、污染严重行业的结构调整,对一些工艺落后、资源浪费、达不到环保要求规模的小型企业,坚决实行关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境评价影响法》,对高污染、高能耗、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排污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
(三)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市政府今年将防治市区大气污染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内容之一,我们将强化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00天。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步伐,今年建成济宁市区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
(四)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环保执法。实施重大决策、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环保联席会议会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执法手段,加强政府监管,鼓励社会监督,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抓好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分解落实和日常调度管理。
(五)继续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南四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南四湖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并付诸实施。加快南四湖自净功能研究,通过河道人工复氧,湿地保护等措施,提高自净能力,改善水质。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抓好南四湖生态功能保护区、邹城十八趟自然保护区和金乡县全国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配合《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认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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