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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同志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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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和舟共济,破难攻坚,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工作任务。刚才,播放了济宁市环境质量状况专题片,通报了环保违法企业查处情况,表彰了全市环保先进单位和个人,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努力拼搏,为全市环保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到通报的企业及县市区、单位引以为戒,采取果断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环保工作做实做好,为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下面,我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分析形势,明确工作任务,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
  “十五”期间,是全市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也是环保事业蒸蒸日上的时期。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以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在工业水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对重点水污染企业实施了“再提高”工程,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列入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的68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已有49个全部完成,19个正在建设;建设了3000亩人工示范湿地;加大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关闭了一批污染重、耗能高、难于治理的企业。二是火力电厂脱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市33家在运行电厂,已有30家完成了脱硫任务。三是整治城区大气污染效果明显。大中型燃煤锅炉得到有效治理,小型燃煤炉具改用清洁燃料;集中查处济宁城区异味气体污染问题,限制治理和关停了一批污染企业。四是生态市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济宁生态市建设规划》,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在植树造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水土流失和煤炭塌陷地治理等方面都取得较大成绩。全市河流、湖泊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济宁城区空气环境优良标准天数逐年提高,2005年达到340天。对“十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人民群众是肯定的。
  在充分肯定环保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全市环境承受力十分脆弱。南四湖上级湖部分水域及大多数入湖河流还达不到水体功能要求,氵府河、老运河、梁济运河、洙水河等河流水质距南水北调要求差距很大,城市冬季空气环境污染还比较严重。二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非常突出,造纸、发酵、火力发电发展迅速,全市水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脱流任务仍未全面完成。三是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高,超标排放污染物,甚至个别企业屡查屡犯,阻碍环保执法,造成恶劣影响。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治污责任没有充分认识,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环保部门监管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环保责任追究力度小,没有监管到位。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矛盾包括资源、环境等问题最为突出的时期。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正确把握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极为重视,十六大以来相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战略,强调按照“五个统筹”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试行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最近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强调要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对建设生态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高度重视,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原则,省委、省政府铁了心抓生态省建设、抓水污染治理,不真正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不行,解决问题没有力度也不行,要启动司法程序,查办一批相关责任人,下决心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问题。
  济宁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和能源基地,结构性污染突出,污染治理历史欠帐多,环保工作任务繁重。南水北调的实施又给我市带来更严峻的挑战,我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必经之地,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国家和省对我市水污染防治非常关注,频繁到我市检查和调研,既给我们做好工作带来了动力,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市环保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有利因素和困难矛盾同在,我们必须认清当前全市环保工作的任务目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006年是南水北调治污成败的关键年,也是生态市建设全面启动和推进年,环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到了决战时刻,必须打好攻坚战。我市处于南水北调重要地带,是治污重点地区,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济宁市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要求到2007年底南四湖及入湖河流水质必须稳定达到三类标准,目前我市仅有南四湖下级湖基本达到要求,氵光府河、老运河、洙水河、泗河等河流污染还比较严重。最近省政府即将出台南水北调沿线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其中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距离南水北调输水干线15公里以内的企业,COD排放必须达到60毫克/升,距离南水北调输水干线15公里以外企业COD排放必须达到100毫克/升。虽然我市水污染企业都已实现达标排放,但离南水北调水质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大差距。目前我市工业企业现行COD排放标准大致为200毫克/升左右,造纸企业执行的行业标准为COD420毫克/升;我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当初设计标准低,达不到新排放标准,必须深化治理。我市水污染企业要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达到南水北调排放要求,无论是治污技术寻求、资金筹措,还是治污工程时限,都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另外,即使我市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都按照新标准治理达标,输水干线水质仍然难以达到COD20毫克/升的标准,必须建设截污导流工程和人工湿地,工业废水和污水处理厂出水进入截污蓄水库,进一步净化水质,最大限度进行中水回用,非调水季节有计划排放,进入人工湿地进行处理,达到南水北调水质标准,这些都是大工程,目前还仅处于起步阶段,工作差距较大。二是必须毫不放松地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逐年好转的目标。市政府连续第四年将改善济宁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作为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2006年提出优良天数达到80%的目标。当前还有一些因素制约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区燃煤低空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化工、发酵等企业围城所造成的异味气体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火力电厂脱硫任务还有很大差距,邹县电厂4×300兆瓦机组脱硫尚未启动,里彦电厂、运河电厂脱硫尚未完成,济宁电厂、太阳纸业替代还未完全到位。已建成的脱硫设施运转还不正常,机动车尾气污染呈加重趋势,城市扬尘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才能完成我们的任务目标。三是生态市建设工作亟待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市政府生态市建设启动期工作要点,列出了我市生态市建设“双百工程”,但从最近检查调度情况看,工作进展缓慢,必须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全部按期完成。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务求工作上实现重大突破,确保我市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重点,破难攻坚,实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跨越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我市环保工作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至关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今年全市环保工作总的目标要求是:南水北调水质目标基本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所作为,环境安全确保万无一失。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重点治污项目建设为突破,打好南水北调水污染攻坚战。根据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目标、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小流域控制方案,项目建设是南水北调水污染治理的重要支撑,也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我市项目建设总体进度缓慢,任务艰巨繁重。通过环保部门认真梳理,目前在国家、省下达的各类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中,我市还有92个项目没有完成,其中包括50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1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垃圾处理厂项目,7个截污导流项目,10个区域综合治理项目,这些项目总预算投资约24亿元以上。我们要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紧紧抓住治污项目建设的“牛鼻子”,抓实抓牢抓出成效。市政府已下发专门文件,并与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确保今年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80%的项目任务。市环保局要采取与督导电厂脱硫工作同样的措施,加强督导和调度,实施包保责任制,将项目名称、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度情况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实施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工作失职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实施“治、用、保”战略,一是“治”:对全市工业点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南水北调新标准深化治理,年底前全部完成任务。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凡是距离南水北调输水干线15公里以内的企业,排放废水COD必须达到60毫克/升,距离南水北调输水干线15公里以外企业,废水排放COD都必须达到100毫克/升,任何企业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摆在企业面前只有两条路,或者是按期按标准治理达标,或者是到期关停,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服务南水北调是大局,希望大家不要抱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抓好治污,如果坐等观望,延误了时机,只能落得被关停的命运。要开展好区域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氵府河、老运河清淤工作。二是“用”:要加快中水回用和截污导流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工程。目前,邹城市在城市中水利用方面已迈出可喜一步,已经与邹县电厂签定合同,可以基本实现区域废水零排放。其他县市区也要在中水利用方面作好文章,特别是兖州太阳纸业、泗水华金集团、曲阜造纸厂等重点排污大户,要加快污水资源化进程,力争不向流入南四湖河道排污。济宁城区、微山、梁山、鱼台4个截污导流项目和曲阜、金乡、嘉祥3个中水拦河闸项目,目前都未开工建设,市水利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今年上半年要全部开工建设,明年必须完工。三是“保”:主要是加快人工湿地建设,尽快组建湿地建设专门机构,统筹安排好国家、省专项资金,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在主要河流入湖口建设人工湿地,在滨湖带进行湿地修复,今年重点在兖州、鱼台、汶上、任城扩大试点,完成3万亩人工湿地建设。要强化跨县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加强对县界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对监测结果实施“月通报”制度,凡连续3个月监测断面水质持续升高的,将对有关县市区审批水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项目实施限制。同时,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政府行政领导及部门领导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
  (二)以行业和区域大气污染整治为重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行业大气污染整治方面,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仍是我市工作重点,在思想上决不能松懈。市政府火力发电厂脱硫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班子要继续加强,切实行使好调度和督导职能。在这里重点强调工作时限要求,山东里彦电厂、鲁能济宁运河电厂脱硫项目,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邹县发电厂2台60万千瓦机组脱硫项目年底前完成任务,4台30万千瓦机组今年开工建设,并完成1/4的工程进度。对于太阳纸业热电厂、华能济宁电厂两家实施“以新代老”的企业,过渡期二氧化硫减排措施要落实到位,全力加快新建项目建设,兖州太阳纸业热电厂2007年底完成新项目建设实现“替代”,华能济宁发电厂2008年底完成新项目建设实现“替代”。对梁山第二发电厂、山东华信酒精工业有限公司两家停产企业,未建设脱硫设施之前,不得开工生产。对15家新建电厂严格执行“三同时”,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督促和监管职责。对已完成脱硫任务的电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要实行鼓励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优惠政策,继续深化工作措施,推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市及县市区要下大气力抓好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使煤烟粉尘、机动车排气、秸秆焚烧、扬尘等主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要延伸大气污染防治范围,对城市周遍冒黑烟锅炉进行整治,重点解决好济宁城区、兖州、邹城、曲阜和县城驻地、中心镇及各主干道两侧冒黑烟问题。凡集中供热管网到达的地区,小型烟囱和锅炉要立即拆除。继续深化济宁城区异味气体治理,采取关停、搬迁和限期治理等措施,综合整治产生的工艺废气企业和生产车间。合理工业布局,禁止在城市主导风向上建设对空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学习借鉴济南等地成功经验,组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专门队伍,环保、公安交警要联合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定期检测,对检测合格的发放合格证,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发展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在城区增建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扩大双燃料机动车试点,开辟绿色公交线路。加快外环路的建设,减少城区过境车辆。要落实好秸秆焚烧责任制,严防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加大力度,划定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达到农业发展与改善环境质量双赢。扬尘是城区大气污染物之一,要抓好建筑、道路施工扬尘防治,传统的清扫街道方式必然引起自然扬尘,环卫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变清扫方式,增加清扫机械,每周定期冲水、洒水清扫。要切实把防尘措施与城市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工程结合起来,全面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三)以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模范城为平台,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赢。落实好济宁生态市建设启动期(2005-2007年)工作要点,大力推进“生态双百项目建设”(一百个项目、总投资一百亿元),力争今年所有项目全面启动并完成70%工程进度。认真执行《济宁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督促《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意义重大,我省青岛、烟台、威海、潍坊等城市相继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以创模为契机,推动我市环保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济宁、曲阜、邹城、兖州已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立即着手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创城计划,对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条件,逐项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必备条件,但二者创造条件许多是相通的,合并起来,一同创建。目前济宁、曲阜是全国卫生城市,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还有较大差距,着手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是当务之急,要力争用1-2年时间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同时跻身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循环经济“点、线、面”综合试点与示范,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结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工作,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为载体,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推进“一池三改”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和污水集中处理。要实施源头控制,把好关口,防止城市淘汰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
  (四)以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增强环境应急响应能力。近两年来,我国相继发生几起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给当地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给我们保障环境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我市通过近几年环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批环境安全隐患,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机制还急需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还不强,我们保护环境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作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按照要求,每个行政区域及每个企业都要设置事故应急缓冲防范设施,各县市区都要监督企业按标准要求设置。要制订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置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认真开展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特别是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河流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化工石化类等环境敏感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价,对环境敏感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对重点污染企业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污染源周围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管理,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新放射源审批,加强在用放射源管理,对废弃放射源强制收缴入库,对违规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防止放射源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防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的重要措施。辨证地讲,今天的老污染,就是昨天的新项目,如果我们把不好这道关,今天的新项目,就是明天的老污染。春节期间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牺牲了休息娱乐时间,集中开展建设项目拉网式检查。前段时间,由省环保局局长张凯率领省政府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情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省检查组在肯定我市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落实好省执法检查组的整改意见。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近期市政府将出台《济宁市建设项目环保监管细则》,认真落实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建设项目实现环保超前介入,严格审批程序,把好环评关和审批关。建立由发改委、经贸委、工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的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实行联合把关。切实提高环评的质量,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开展各类开发区规划环评,今年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环评,9月底前完成已建开发区环评。建立环境监察与建设项目管理联动制度,环保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建设项目管理的合力。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六)积极运用综合手段,协调各方力量严格环保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行动。市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暗查活动,县市区每月开展一次暗查活动,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手段和措施,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运用12369举报热线和舆论工具,发动群众积极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大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凡是干预、阻挠环保执法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一年内连续2次发现超标排污且情节严重的企业,或私设排污口、偷排生产废水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建立环保、监察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屡纠屡犯、影响恶劣的,启动司法程序,追究违法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加快全市环保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和网络,今年全市所有电厂实现二氧化硫在线监控,全市重点水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实现联网。各县市区出境河流断面逐步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今年重点在氵府河、泗河流域建设。加强监测、监察、辐射、危险废物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技术水平高、思想作风好的环保执法队伍。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建立党委宣传部门领导、新闻单位为主体、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环境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继续开展济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办好济宁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和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环保专栏,深化环境法制宣传和环境警示教育。创新“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形式,完成好集中宣传和公益活动。今年重点抓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环保热心公民评选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更多地关心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更多地参与污染治理行动,不断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实现环境保护任务目标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监管,形成合力。市政府最近将成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职责是:确定全市环保工作目标、重要措施和政策,研究解决全市环保规划、计划及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对县市区环保工作考核,协调各部门根据分工联合执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齐抓共管、依法治污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责任分工,搞好本区域内的各项环保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对辖区内企业要切实发挥监管作用,支持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出了问题,当地政府要负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对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当好政府科学决策参谋,要敢于严格执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不手软。环保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共同抓好环保工作。全市上下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系统分工、上下联动、属地责任管理的环保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建立完成情况调度制度,定期进行通报,到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奖惩兑现,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实行责任追究,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认真执行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行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实行“两罚制”,既要追究其法人责任,同时还要追究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
  要按照国务院《决定》要求,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环保部门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试行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县级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解决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问题。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制度。推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各县市区都不能突破环境总量,企业持证、在总量指标范围内排污,对严重污染单位责令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建立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上游县市排污对下游造成污染事故的,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建立执法监管体系。三是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全市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省要求的3%的水平。
  同志们,环保工作既是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为人民群众谋利、为子孙造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通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振奋精神,努力拼搏,全面完成环保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发达、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济宁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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